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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曾见过

正文

法官指着做案凶器问被告:“你见过这支枪吗?”“没有,先生。”被告答道。法官又问了几遍,被告仍说没见过。法官只好宣布休庭。
第二天,法官又继续审问被告:“你见过这支枪吗?”“是的,先生,我见过。”“什么时候?”法官有些感到有些欣慰。“昨天在法庭上!”

提交者: shanghaier_310
时间:2017-05-29 20:28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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