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遭强奸反抗无效 劝男子戴安全套后保留证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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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说戴套不算强奸的么?这不是坑爹么?

提交者: O贰蛋O
时间:2013-03-19 20:01:26
评论涉及话题: 暂无
共5评论
李承鹏2013-03-19 20:08:26

这个女的应该是具备预防性侵害的知识的,至少知道怎么保护自己,你门们说她不是好货色,对这个女子本身而言,被带套强奸比被不带套强奸伤害要小,还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,聪明!智慧!如果换成一个不懂得自我保护的女子遭此劫难,你们就都会说 犯罪分子是畜生啦!人不是拉之类的,好一点的 在网上说几句同情的话语安慰一下女子啦, 对人家本身而言,你们的安慰顶个屁用!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,我赞成此女做法。
雲淡水暖2013-03-19 20:03:26

戴套有时不算强奸,有时就是强奸 ,公务员戴套就不算强奸,富二代轮奸第一个实施的不算轮奸,那么由此得出结论李天一轮奸案他是带着套第一个上的,所以无罪释放。。。。
三世苦药汤2013-03-19 20:02:26

对这种又强奸又抢劫的惯犯,法律应给以死刑惩罚,净化社会环境,杀一警百。
柔饵2013-03-19 20:01:27

她的行为是正义的,那么多受害人不敢报案, 致使罪犯一再侵害无辜的后来者女性。 文中的她却拯救了其他女性不再受侵害,从某种意义上说,她是英雄。 我希望旁观的人如果不想说什么就闭嘴, 想说的话不要伤害这个已经受到伤害,却拯救了其他女性的无辜女子了。
9790466232013-03-19 20:01:26

很不理解,每个女孩子身上要有一个避孕套,是很正常的事情,不仅为了自己的健康,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,问什么好多人认为女孩子有避孕套就不正常了?中国的法律还很不完善,需要大家的努力,真的很佩服她,遇见事情能那么冷静,人生会碰到很多事情,只是没有降临到我们身上,不要用异样的眼光看那些曾经遭受过痛苦的人,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幸,我们不是当事人,无权对对别人指指点点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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