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一官员为拍照取乐点燃树苗 焚毁整片林地

正文

古有博一笑烽火戏诸侯,今有为取景大火焚毁林地!都是好领导啊!

提交者: wacs2010
时间:2013-03-21 20:54:09
评论涉及话题: 暂无
共4评论
a11051680292013-03-21 20:58:10

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点火取乐,就这水平,可以判他纵火罪,两个月没解决没赔偿,还在当主任吧
缠绕夜色2013-03-21 20:57:09

不是谁烧山,谁坐牢吗?官和民区别这么大呀
世世相恋誓不离2013-03-21 20:54:10

官员可以放火,百姓不能点灯!
木质呼吸2013-03-21 20:54:09

这明显是个过失犯罪,应该对“纵火”者处以相应的法律惩处,而不是仅仅以赔偿了事。有关公安派出所有渎职和纵容犯罪之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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