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谈李天一案:从未称“轮流发生性关系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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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天一辩护人陈述:双江之子李天一,其实未满一十七。携友夜店与女嬉,几人商量共群P。女孩起初不同意,酒醉被带酒店里。扯了衣,露了咪,忽然酒醒欲反击。各位大哥对不起,我她娘的不是鸡。天一此时已性起,下面高耸小JJ,管你娘的是什么,摁倒就是我的妻。小伙伴们惊呆哩,轮流与其性关系!性关系!

提交者: 781568680
时间:2013-06-29 00:04:47
评论涉及话题: 轮流发生性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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