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修订 不常看望老人将违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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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独老人由计生部门看望,否则将违法!

提交者: 如果有来生820
时间:2013-07-01 14:39:37
评论涉及话题: 暂无
共4评论
吴止2013-07-04 23:24:31

在百度搜:阿尔郎 ,出现凭什么把国家的义务以孝顺的名义绑架给年轻人,我觉得国家应该有更完善的保障老年人的措施.
ppp666d2013-07-04 22:05:02

政府“80年代”开始轰轰烈烈的计划生育,“90年代”是“少生优生”------现在是毁了一生;当年的口号是“独生子女好,政府帮养老”------看来政府的口号只是一句玩笑!无稽之谈的规定,难道制定法律的问题都是在凭空想象吗??符合中国的现状吗??国情有这么牛B的能力吗?很多人温饱才刚刚解决,很多人工作就业都成问题,很多人的土地被圈四海为家,很多人买不起房娶不到媳妇,政府怎么就没写法律保障呐??这些基本的民生问题,政府都没有解决,就别提出这些不靠谱的规定!“空谈误国,实干兴邦”
二茂茂2013-07-04 21:21:12

我读出了ZF要把养老推给下一代家庭的信号
清华树2013-07-04 14:11:19

抛开法理,从情理上讲,大家都应该回家看看父母,多花时间陪陪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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